福州某小区住户往阳台外扔了个烟头,结果悲

11月27日,福建福州。当日上午10点左右,仓山区某小区的朱先生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在不断呼喊“着火了”,正想起身去阳台外查看发生了什么事。果然,朱先生所住的这栋楼在不断地冒着黑烟。朱先生急忙下了楼,往空地上一站,才发现楼上几户人家挂在阳台的衣服烧起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最顶上的那家衣服被火烧着后,一些小火苗随风飘落下来,又烧着了另外几户人家的衣服,甚至掉到了楼下草地上继续燃烧。如果不及时扑灭这些火,只怕火苗会蔓延得更广,受害人家会不断增多。

随后,小区物业的保安一见情况不妙,立马拿来了灭火器灭火,还有另外一些保安,提着灭火器火速赶往楼上衣服被烧着的几户人家,帮助其灭火,防止火势扩大。

所幸的是,那些燃烧的火苗都被扑灭了,住户虽无大碍,但整栋楼的阳台外都被熏黑了。

一个烟头引起的火灾

福州消防支队金祥中队的消防员赶到现场后,对失火楼层进行检查后撤离,初步判断是高层扔烟头引发的火灾。

根据消防队员的初步判断,民警与物业人员对整栋楼的住户进行了一一排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23楼一名可疑的住户郑某。经过民警的一番讯问,郑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他不应该将烟头乱丢在阳台外。郑某也没想到,他这随手丢一烟头,竟闯出了这等大祸…

或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的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某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了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公私财产受到损失。

事件中郑某虽然只是扔了一个小小的烟头,却让楼里的几户人家同时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财物损失。假如这几户人家所遭受的财物损失过多,郑某便触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勿以恶小而为之

住户往阳台外乱扔东西的行为本身就不对,即使一团小废纸也不应该,更何况是带有危险性的烟头。那些我们看似小恶的行为,难保不会酿成大祸,成为祸端的起始。因此,我们要打从心里杜绝“小恶”,不要误以为“小恶”没什么大不了的影响,说不定它就是那只掀起飓风的蝴蝶呢?

有时候人的自我控制并不能保证绝对到位,心存侥幸才是祸源不断的根本。那么,我们需要小区管理不定时的文明宣扬来警醒住户注意安全,防范于未然。同时,辅以惩罚措施来让住户有所忌惮,他们一旦犯错也能长个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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