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ETC卡用户4月1日起可开具通行费电

福州新闻网3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江海)记者从福建高速部门获悉,4月1日起,福建办理了ETC卡的客户,在收费公路通行,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了。

据悉,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两种: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也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为,首先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票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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