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买了新房,就等着装修好作为婚房入住。没想到,与装修公司约定好的90个工作日装修期,从去年10月份至今一年多了还无法交房。气愤不已的业主陈先生近日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发来求助。
陈先生家的厨房一角还未完善
说好90个工作日装修好,至今还无法交付
去年10月,陈先生将贵安新天地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交由福州市名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工期为90个工作日,工程造价18.9万元。至今年5月,陈先生分三次将全部装修款打给了装修公司,但随后装修工作开始进入拖延状态。
陈先生:“厨房的吊顶缺了几块没补,洗碗机面板长了也没有截断,水管漏水也没解决。而且之前跟我签约的时候说送一套价值元的净水器,现在跟我说要不然不装了,反正成本才三四百块。”
陈先生说目前施工方还未安装净水器
陈先生随后多次要求名域装饰上门扫尾整改,但是他们的负责人一直没有出现,至今过去半年了,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他原本想作为婚房入住,但房子至今还是无法交付,他还是租房居住。
陈先生:“在第三次打款之后,一个很小的细节都可以拖延一个月,而且跟他反映之后,说知道了,但就是不去解决。之前跟我对接的人离职了,所有东西都要重新沟通一遍,还是解决不了。”
陈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
陈先生表示,按照合同规定,拖延工期要按每天30元的费用赔偿。同时,他认为装修公司也应赔付在拖延工期期间,自己租房子的费用,每月元。
装修公司:确实延期,但该赔会赔
FM全媒体记者守明随后电话联系了该装修公司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杨先生。他告诉记者,陈先生的装修工程大部分都已经完工,只剩下一些小细节没有完善。
杨先生:“客户比较忙要出差,这个我们也很无奈。我们是有延工期,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该赔偿就赔偿,该做就做。”
双方关于工期延迟的违约赔偿责任约定
名域装饰公司工程分部经理金先生坦承,在为陈先生装修过程中,确实存在拖延工期的情况,主要是人员离职较多,且公司负责业主家里地板、吊顶的主材部不太给力,导致业主不太愉快。
金先生:“因为公司之前与陈先生对接的相关负责人离职了,我和项目现场负责人都是后期接手,当然与施工负责人性格也有关系,导致业主的信任度会降低。我们会尽快开会,尽早解决。”
双方约定当面协商,装修公司却未到场
事发后,陈先生拨打投诉,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鳌峰市场所介入调解。双方约定11月4日到现场协商,但名域装饰放了陈先生的鸽子,没有到场。
陈先生向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的投诉记录
对此,名域装饰的中层管理人员杨先生表示,当天没去现场协商是因为陈先生并没有提前告知他,他们是当天才知道。
名域装饰金先生与陈先生的聊天记录
对于装修公司方面的说辞,陈先生认为对方“欺人太甚”。他说自己在厦门工作,每周回福州一次,必定会提前预约,根本不存在当天才通知的情况。同时,陈先生质疑,钥匙就在装修团队手上,该完善的早就要做了,为何要拖到现在?
杨先生:“我跟他提前约了两次,每次约他周三,都是他们没空。而且钥匙一直放在他们那边,吊顶为什么缺了半年都没有补上去?这根本不需要通过我就能解决的,他们随时可以进房间可以解决。”
《维权超给力》也对接协调此事的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常他们接到投诉后会通知当事双方来协商,但由于经办人员开会中,该投诉案具体过程要进一步了解才知道,他们会在10日中午12点前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接到台江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林建议,陈先生可以另找装修公司及时止损,而后再向前装修公司索赔。
周律师:“建议他另行请一家装修公司来,签订相应合同,付款,出具相应发票,尽快把房子装修完善减损。到时候去法院起诉前装修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部分的费用,并且承担一天30块钱的违约责任。
周律师表示,在此之前,陈先生可以请公证处的人来现场取证,保留装修未完成的证据。至于陈先生提出的房租补偿,周律师认为,这需要法官综合考虑。
10日下午5点半左右,记者获悉,双方就房子装修验收时间达成一致意见,约定11日上午11点当面就房子后续的问题验收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