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晚报
福州增加“红黄码”医院
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通报两案例
福州晚报讯昨日,福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11月2日,福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2例、无症状感染者81例,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例。目前,全市划定高风险区个,中风险区个,到期解除中风险区1个。
福州医院作为闽侯、仓山、高新区的“红黄码”医院,同时确定了一批市级转会诊医院,今后还将根据群众需求适时调整。
截至现在,中高风险区内民政保障对象人,均已纳入县、乡、村三级重点 自10月22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涉疫违法行政案件59起,处罚违法行为人78名、单位6家,立涉疫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发布会上,通报了两起案例:
10月26日至10月30日,周某(男,49岁,福清人)在所在辖区村干部多次通知下,仍无故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1月1日,刘某访(男,38岁,福州人)、原某善(男,53岁,福州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先后传播不实疫情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又讯我医院为“红黄码”医院。昨日上午,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红黄码”医院医院、医院,负责四城区及高新区“红黄码”人员诊疗,其他县(市)区设置“红黄码”定点病区,负责辖区内“红黄码”人员诊疗;今后根据疫情形势和群众需求适时调整医院(病区),并向社会公布。
有急救类就医需求的“红黄码”人员,直接拨打急救电话,由救护医院就诊,医院不得以红黄码或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为由拒诊或推诿拖延,诊疗结束后,由社区人员安排专用车辆接回,不得中途逗留,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本土疫情期间,“红黄码”人员如遇就医困难可以拨打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咨询服务热线()上临时增设的电话-反映或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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