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你有好多疑惑这里有权威解

9月18日,本报报道了我市城区9月25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消息,以及市房屋登记中心的相关政策解读。连日来,本报陆续收到一些读者的求助问题。记者将问题转发给市房屋登记中心,有关人士进行解答。

小白我的产权证丢失,如何补办?市房屋登记中心:

按照法律规定,要登报声明,同时在市房屋登记中心(25日起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登报之前,先到该中心挂失。登报、网站公示3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市房屋登记中心才予以补证。需要注意的是,登报的前提是“有无银行贷款”。如有贷款,要先到银行开知晓函。

小白

原来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土地证,9月25日后如何办理土地证?

市房屋登记中心:如果符合土地证办理的政策,但当时未及时登记,9月25日后办理土地证,中心就直接换不动产权证书,连同房屋和土地的信息都登记在上面,然后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小白我的房子买了挺久了,还没办土地证会有什么影响吗?市房屋登记中心:如果产权人有需要,可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土地信息登记。小白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证件?市房屋登记中心:根据你的不动产类别、性质,各业务类型有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可在9月25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前往办事大厅咨询,或者登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5日起,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设有两个办理点:房地产综合大楼办理点(福屿路号,咨询电话);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点(高桥路69号,咨询电话)。

小白我的房子买了挺久,房产证还没办,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什么影响吗?市房屋登记中心:具体政策、实施细则要等明天才能出来。目前还不知道办证要准备什么材料,没办法回答有没有影响。新闻加点料不动产登记两个办理点各有分工9月25日起福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市房屋登记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将于9月25日揭牌,设两个办理点,分别是位于福屿路号的房地产综合大楼和位于高桥路69号的市民服务中心,两处业务范围有所不同。房地产综合大楼办理处的业务范围

1、单位宗土地、单位房屋所有权(含开发项目)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涉及林地的各类型登记;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的转移、变更、注销、更正、抵押、预告、登记;

4、各类不动产的查封登记(含接收各级执法部门的强制执行文书);

5、经市政府“两权会”或专题会议定的历史遗留项目登记;

6、鼓楼区、仓山区、晋安区个人自建房、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

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的业务范围

1、申请人为个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所有权的转移、变更、注销、更正、抵押登记;

2、台江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房登记业务;

3、台江区范围内个人自建房及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

福州晚报记者:綦芬新媒体编辑:张小喵福州晚报新媒体部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福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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