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邻居没带钥匙,来你家借个道,想从你家阳台翻进自己家。你会怎么办?
不久前,陕西的三位邻居就面临了这个问题,他们多番劝阻无效后,让该女性邻居将自己系好的窗帘布绑在腰间。当其从阳台边沿移开双脚时,两块窗帘布忽然松开,她当即坠楼不幸身亡。
事后,死者的家人将这3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30%的责任,赔偿元。
这样的悲剧
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网络配图
今年6月21日上午,陕西商南县某小区,9号楼室的女住户尹某到家门口后,发现未带钥匙,便找了室的杜某、楼上室的简某及10号楼的樊某帮忙,并从樊某家找到两块旧窗帘布系成“安全绳”,欲从室的阳台翻入自己家中。
杜某、简某、樊某称,他们进行了劝阻,但尹某仍将自己系好的窗帘布绑在腰间;当其从室阳台边沿移开双脚时,两块窗帘布忽然松开,她当即坠楼不幸身亡。
事后,尹某的家人将杜某、简某、樊某诉至法院,要求3被告承担30%的责任,赔偿元。
商南县法院特意在事发社区进行审理此案,希望居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当天庭审未有结果,将择期宣判。
看似是邻里间帮个小忙
事实上却发生了人命悲剧
看似是热心助人的邻居
是不是无意间
触发了法律?!
律师说法
在生活中,此类案件需分辨死者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个是要看借道人是否收取了利益。
若死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死者应已预见到危险,其执意要攀爬阳台等,只要借道人无盈利的目的,并且尽了阻止的义务,就不应当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若死者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借道者需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若借道人是收取借道的费用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
尽管如此
但之前同类案件的审判结果显示
邻居做这事儿
风险很大!
链接:曾有同类案例邻居无奈补偿10余万
年11月4日晚,江苏张家港市某小区室的高某回家,没带钥匙,于是来到楼上室邻居全某家,想翻窗回家。全某和家人认为此举危险并进行了提醒,但高某坚持要做。全某碍于情面,将高某带到一间卧室让其借道。不幸的是,高某翻窗时摔到一楼,当场身亡。
高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某赔偿4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全某同意补偿高某家属12万元。
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
好心帮忙是一种美德
但有些“忙”绝对不能帮!
比如翻窗这种!
请记住:帮助别人的目的是要让人化险为夷,而不应让人身临绝境。其实生活中忘带钥匙的事情还挺常发生的,不管自己还是他人,都绝对不能采取危险的攀爬,正确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物业通常备有常驻社区的开锁匠的联系电话;
■打求助,接线员会提供开锁匠电话(离你居住地最近的,并在警方登记备案的);
■如果连开锁匠都打不开你家的门,实在没办法了,还可以求助(提醒:尽量不要占用救援资源)。
好了,回到本文的重要提醒上来——
你自己不会做出这么危险的事,但邻居要从你家翻、劝阻了还不听怎么办?
要翻窗?不如直接跟他翻脸!
人命关天
这是对对方
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新闻来源:新闻晨报,华商报、达州晚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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